积分规则

 

[小灵通客户积分回馈活动]

客户范围
满足积分回馈条件的小灵通非包月预付费公众客户。
推出时间
2007年2月6日开始,兑换网通充值卡长期开展,预存话费得手机活动由于奖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积分查询方式
(1)短信互动方式——小灵通发送“JF”到10060。
(2)登录门户网站方式——客户登陆www.bjtelecom.com.cn网站查询积分值和回报情况。
(3)营业厅查询——通过营业员在小灵通积分系统查询积分值和回报情况。
(4)拨打10060,选“9”小灵通业务-“1”余额及积分查询-“2”积分查询,按语音提示,进行积分和奖品查询。

兑换奖品
目前用户参与积分回馈活动的奖品,可有以下选择:
1. 兑换网通充值卡:
用户可以分档选择获赠相应金额的网通充值卡,详见下表:

扣减积分
网通充值卡
600分
10元
1500分
30元
2500分
60元
5000分
150元

2. 预存话费得手机:
   各档积分回馈用户预存相应金额话费,扣减相应的回馈积分,暨得精美小灵通手机一部,详见下表:

扣减积分
预存金额
兑换物品
预存金额
兑换物品
预存金额
兑换物品
600分
300元
精美小灵通手机
500元
精美小灵通手机
1200元
双模手机(P+G)
1500分
270元
470元
1000元
2500分
240元
440元
940元
5000分
150元
350元
850元

注意事项:
(1)兑换网通充值卡为长期进行。
(2)预存话费得手机活动的奖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3)预存话费的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且不退还。
(4)符合要求的用户只能选择一种预存金额来参加预存话费得手机活动且不能重复参加。
(5)符合要求的用户只要在满足积分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参与兑换网通充值卡,且不限次数。
(6)机号一体小灵通用户参加预存话费得手机活动须办理机换卡业务,交纳8元换卡手续费,原号码保留。
(7)参与预存话费得手机活动的小灵通号码,预付话费未消费完,不能办理主动停机、过户及卡换机业务。

倾情关爱活动:
   根据小灵通积分规则规定,用户05和06年度产生的积分将于2007年底前终止兑换,为了更好的回馈广大用户,北京网通于2007年10月2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小灵通积分回馈倾情关爱活动,活动期间降低用户参与的最低积分要求,即在原回馈规则中增加扣减200积分、预存相应金额的选项,用户可以获赠相应物品,见下表:
 
扣减积分
预存金额
兑换物品
 
200分
 
330元
小灵通手机
530元
精美小灵通手机
1230元
双模手机(P+G)


兑换方式


采取指定营业厅现场兑换方式。兑奖营业厅设立专用窗口用于奖品发放。同时设立一个或多个窗口用于受理奖品申兑业务。
机主携带本机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到营业厅现场办理。
兑奖营业厅名单:

营业厅名称
地址
皂君庙营业厅
海淀区皂君庙9号皂君庙电话局
西客站营业厅
海淀区什坊院6号
西坝河营业厅
朝阳区西坝河中里6号楼
亚运村营业厅
朝阳区安慧里二区11号楼
东单营业厅
建国门内大街65号
西单营业厅
西单北大街129号
广渠门营业厅
广渠门内大街39号幸福大街电话局一层
五棵松营业厅
海淀区复兴路65号五棵松电话局一层
方庄营业厅
丰台区芳星园三区33号楼
鲁谷营业厅
石景山区鲁谷路37号
东四营业厅
东四南大街164号
亦庄营业厅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一号
西长安街营业厅
西长安街11号电报大楼一层
复兴门营业厅
复兴门内大街97号长话大楼一层
昌平营业厅
昌平区政府街8号
通州通镇营业厅
通州新华大街168号
通州梨园营业厅
通州区云景东路18号
房山行宫营业厅
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
良乡营业厅
房山区良乡昊天大街87号
房山营业厅
兴房大街21号
大兴黄村营业厅
大兴区黄村西大街12号
门头沟营业厅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号
顺义新顺营业厅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9号
顺义林河营业厅
顺义区石园南区东侧
平谷营业厅
平谷区新开街1号
怀柔营业厅
怀柔区青春路20号
密云营业厅
密云县鼓楼东大街密云电话局一层
延庆营业厅
延庆县高塔街66号

积分规则
☆ 积分主体
以小灵通积分帐户为单位计算。
现阶段按照付费帐号进行积分计算,合并付费的业务应进行积分合并。
☆ 积分计算周期
按月(帐期)进行计算。每月出帐后对帐户发生的参与积分运算的应收费用进行积分计算。
☆ 累计积分的开始时间
(1)对于2004年12月21日以前入网的客户,积分从2004年12月21日(即2005年第一个计费月)起开始累计;积分计算的入网时间统一计为2004年12月21日。
(2)对于2004年12月21日以后入网的客户,积分从入网时间起开始累计,积分计算的入网时间为实际装机时间。

积分构成
总积分=消费积分+在网积分+奖励积分-已兑奖积分
☆ 消费积分
某小灵通帐户下发生的通信费,包括:月租费、本地通话费、长途费、IP长途费、上网信息费、短信费、悦铃功能费等;不含各种SP和声讯信息费、代收费用、已优惠的消费额和补交的违约金,以及发生的IP卡等电话卡费用。在欠费的情况下,同样计算积分,但是所有积分在欠费状态,不可兑付使用。
积分数额的计算模式为:按照帐户下有效的实际应收费计算,用户每消费1元计1分, 不足1元计1分。预存话费或通过充值卡交费的,扣除本月通信费后未消费部分不计入本月消费积分。
☆ 在网积分
以在网小灵通号码入网时间为准计算(不足1分计1分),具体算法如下表所示:
在网时间
在网积分
0~12个月
0
13~24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20%
25~36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30%
37个月及以上
当月消费积分×50%

☆ 奖励积分
(1)业务奖励积分:客户使用我公司指定业务或使用业务达到一定标准的所额外奖励的积分。
(2)活动奖励积分:客户参加我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获得的积分。
☆ 已兑奖积分
用户依据兑奖规则进行奖品兑换时所扣除的相应分值的积分。

积分管理相关细则


☆ 积分的回报使用期限及跨年度规则:
(1)客户当年产生的积分,可累计使用到第2年12月31日。
例如: 2006年产生的积分可使用到2007年12月31日,于2008年1月1日对这些到期积分做清零处理。
(2)客户当年产生的积分,如当年未兑奖,则可以全部带入下年。
(3)2005年和2006年产生的积分可使用到2007年12月31日。
☆ 其他细则:
(1)小灵通帐户在客户之间过户,不影响该帐户积分值,原帐户积分不带入新帐户中,且原帐户不能兑换非实物奖品。
(2)客户办理停机保号及各种换机/换卡业务,积分不受影响。
(3)客户进行任何业务变更,其用于在网积分计算依据的初始入网时间均不受影响。
(4)正式办理申请撤机手续的帐户和欠费撤机(欠费累计达3个月)帐户,该帐户积分清零,且获得的赠送话费不退还。用户如果复装则积分按新入网处理。
(5)获得积分回馈后,需扣减相应的客户积分。客户积分扣减顺序:先扣减老帐期积分,再扣减新帐期积分。
(6)同一帐户包含多个号码时,其积分为所有号码分别按积分规则计算后的总和,积分回馈以帐户为单位,所包含的全部号码不重复享受积分回馈。
(7)欠费情况下,同样计算积分,但是所有积分在欠费状态,不可兑付使用。用户只有缴清欠费后,方可享受积分回馈。
(8)包月用户只计算积分但不能兑换,当用户转为非包月预付费公众用户时可以进行兑换,当年以前的年度(不含当年)产生的积分可以使用到当年12月31日,其他则按规则执行。
(9)如有必要对客户发生的参与积分计算的应收款进行调帐时,积分应根据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随时变化。

积分查询
☆ 查询时间:
可以实时查询小灵通帐户截止到上月未兑换的有效积分总值,以及从2005年第一个计费月开始至上月的每月产生的积分值。
☆ 查询内容:
(1)客户未兑换的有效积分总值和根据时间段(用户任意设定起始及终止月份,最早起始月份为2005年1月)设定的各月产生的积分值。
(2)除提供客户积分查询外,还提供积分规则、兑奖规则、可兑奖品以及兑奖历史记录查询。
☆ 查询方式:
(1)短信互动方式——小灵通发送“JF”到10060,告知该小灵通号码积分值,如达到回报标准值同时告诉可选择的回报内容。
(2)登录门户网站方式——客户登陆www.bjtelecom.com.cn网站查询积分值和回报情况。
对于未登录客户,提供积分规则、兑奖规则、可兑奖品查询。客户成功登录后,还可提供客户积分,三年内各月年度累计积分明细(分别列出消费积分、在网积分、奖励积分等明细),以及兑奖历史记录查询。
(3)营业厅查询——通过营业员在小灵通积分系统查询积分值和回报情况。
营业厅提供客户积分、已兑奖品清单、当前可兑奖品查询。
客户提出查询请求时需提供电话号码,同时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等)。若由他人代查,需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代查询人身份证件原件。
(4)拨打10060,选“9”小灵通业务-“1”余额及积分查询-“2”积分查询,按语音提示,进行积分和奖品查询。

积分回报


☆ 回馈规则:
(1)参加积分回馈活动的用户为小灵通非包月预付费公众客户。
(2)用户的有效积分应达到一定分值要求,共分四档进行回馈,分别为:600分、1500分、2500分、5000分。
(3)客户兑奖后,应从其回馈积分中扣除相应奖品的积分(客户在欠费状态下不允许兑奖)。
☆ 回馈时间:
由客户自行选择,可在客户积分达到一定分值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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