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会议产品资费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
1.电视会议室租费
电视会议室租费根据用户会议室地点的选择而定,可分为两种类型:
(1) 客户到本公司电视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室租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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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会议业务会议室租用费标准(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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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会议室
(7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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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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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议室
(100-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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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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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会议室
(15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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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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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视会议室地址
长话大楼电视会议室(小型、中型会议室),位于复兴门内大街97号;
太平湖电视会议室(大型会议室),位于复兴门南大街6号;
除北京外全国各地其他电信公司电视会议室的租费标准需与当地电信公司确定。
(2) 客户自行选择会议场地
客户另行选择会议场地的会议室租费根据会场出租方资费标准执行,向会场出租方交纳。
2.电视会议现场人工服务费
(1) 若客户选择在本公司电视会议室召开会议,则由本公司负责会议现场人工服务,目前暂不收取现场人工服务费。除北京外全国各地其他电信公司电视会议室的现场人工服务费标准需与当地电信公司确定。
(2) 若客户另行选择会议场地,则会议现场人工服务费根据会场出租方资费标准执行,向会场出租方交纳。
3.电视会议现场AV(音像)等技术服务费
客户会议现场AV(音像)等技术服务可以向本公司租用,资费标准为5000元/天(包括两台摄像机+导演切换台+视音频线);或由客户自行选定其他公司提供,相关费用标准由客户与对应公司协商确定。
4.电视会议传输费
基于“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的电视会议产品
(1)“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上的直接接入点的电视会议传输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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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上的直接接入点的电视会议传输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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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分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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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每分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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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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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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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位于本市的外延会场除(1)之外须增加会场外延服务费15000元/点(包括外延点至长话局的专线/微波/光缆电路费+视频光端机/光电转换器费用)
基于“ISDN电视会议系统”的电视会议产品
电视会议传输费及设备使用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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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SDN电视会议系统”的电视会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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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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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k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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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传统长途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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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k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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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统长途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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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k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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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传统长途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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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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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分钟×N
(N是除本方以外的地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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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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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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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分钟×N
(N是除本方以外的地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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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自行选择会场且会场具备ISDN线路,本公司可提供设备出租服务,资费标准为5000元/天/点(包括技术服务费和设备租赁费)。
5. 其他服务费
本公司还可提供会标制作(15元/字)、会场全过程录音带灌制(录音磁带20元/盘)、会议全过程录像带灌制(VHS录像带50元/盘、BETA专业录像带500元/盘)等增值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