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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电视会议
产品定义 :

电视会议产品(Videoconference Service),是指基于卫星、光缆、微波等多种通信技术手段,用于综合传送语音、数据与图像信号的新一代多点交互式视频通信产品。

电视会议业务可以实现两方或多方语音、图像(包括文件、图表、照片和实物等)与数据的实时交流,可用于进行各种会议、洽谈、演示、现场交流、紧急救援等工作。如:工作例会、公司大型年会、公司产品发布会、远程医疗、远程监控、新闻发布、远程培训及教学、远程招聘等多点交互式视频通信需求。

 

产品功能 :

1.   定点双向交流功能

可根据用户需求切换发言会场,实现电视会议定点双向交流。

2.   电视会议多信息源切换功能

可在电视会议现场实况及客户提供的VCDDVDPPT等多信息源之间进行选择并传输。

发展现状 :

我公司1993年开始面向党政机关提供电视会议服务,1995年面向公众正式开放电视会议业务,多年来为国务院、国家各大部委、大型集团、外国大使馆驻京办事处、跨国公司等客户开通电视会议近2000场。

为了满足用户全方位的需求,向客户提供周到的电视会议服务,我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电视会议室出租

(2)   电视会议室外延——即按照用户需求将电视会议场地延伸至指定地点,目前我公司在北京市内的大部分体育场馆及五星级酒店都可提供服务。

(3)   电视会议现场人工服务

(4)   电视会议现场AV(音像)等技术服务

(5)   电视会议传输

(6)   电视会议实况录音及录像带灌制

(7)   电视会议现场会标制作

(8)   其他

电视会议产品分为以下两种:

(1)   基于“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的电视会议产品——产品速率高达2Mb/s,可通达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厦门、宁波、深圳、青岛、大连)、地市县、甚至还可通达至镇,总计2280个点。我公司即将推出速率高达8Mb/s的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电视会议产品。

(2)   基于“ISDN电视会议系统”的电视会议产品——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128kb/s256kb/s384kb/s共三种速率,目前暂支持点对点模式或不要求混速、多画面的多点模式服务。

产品资费 :

电视会议产品资费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

1.电视会议室租费

电视会议室租费根据用户会议室地点的选择而定,可分为两种类型:

(1) 客户到本公司电视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室租费标准如下:

电视会议业务会议室租用费标准(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中型会议室

70人以下)

300/30分钟

大型会议室

100-300人)

600/30分钟

小型会议室

15人以下)

200/30分钟

注:电视会议室地址

    长话大楼电视会议室(小型、中型会议室),位于复兴门内大街97号;

    太平湖电视会议室(大型会议室),位于复兴门南大街6号;

    除北京外全国各地其他电信公司电视会议室的租费标准需与当地电信公司确定。

(2) 客户自行选择会议场地

客户另行选择会议场地的会议室租费根据会场出租方资费标准执行,向会场出租方交纳。

2.电视会议现场人工服务费

(1) 若客户选择在本公司电视会议室召开会议,则由本公司负责会议现场人工服务,目前暂不收取现场人工服务费。除北京外全国各地其他电信公司电视会议室的现场人工服务费标准需与当地电信公司确定。

(2) 若客户另行选择会议场地,则会议现场人工服务费根据会场出租方资费标准执行,向会场出租方交纳。

3.电视会议现场AV(音像)等技术服务费

客户会议现场AV(音像)等技术服务可以向本公司租用,资费标准为5000/天(包括两台摄像机+导演切换台+视音频线);或由客户自行选定其他公司提供,相关费用标准由客户与对应公司协商确定。

4.电视会议传输费

基于“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的电视会议产品

(1)“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上的直接接入点的电视会议传输费标准如下:

“全国电视会议骨干网”上的直接接入点的电视会议传输费标准

30分钟/

以后每分钟/

500

10

(2) 位于本市的外延会场除(1)之外须增加会场外延服务费15000/点(包括外延点至长话局的专线/微波/光缆电路费+视频光端机/光电转换器费用)

基于“ISDN电视会议系统”的电视会议产品

电视会议传输费及设备使用费标准如下:

基于“ISDN电视会议系统”的电视会议产品

拨出模式

128kb/s

2.5×传统长途电话费

256kb/s

传统长途电话费

384kb/s

7.5×传统长途电话费

设备使用费

11/分钟×N

N是除本方以外的地点数)

拨入模式

设备使用费

11/分钟×N

N是除本方以外的地点数)

如果客户自行选择会场且会场具备ISDN线路,本公司可提供设备出租服务,资费标准为5000//点(包括技术服务费和设备租赁费)。

5. 其他服务费

本公司还可提供会标制作(15/字)、会场全过程录音带灌制(录音磁带20/盘)、会议全过程录像带灌制(VHS录像带50/盘、BETA专业录像带500/盘)等增值服务项目。

业务办理 :

1.电视会议产品由北京网通大客户服务中心图像客户部负责受理。

2.电视会议产品受理电话:86-10-66089648

                   传真:86-10-65653278

   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00-17:00

3.客户应在电视会议预定召开时间前7-10天向北京网通大客户服务中心图像客户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详细的要求。

交费方式 :

电视会议业务采用预付费及后付费共两种模式,付费方式包括“支票方式付费”与“现金方式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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