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小灵通业务变更

客户可到中国网通北京市分公司营业厅办理各项业务变更,包括:过户业务、档案变更、停机业务、复机业务、换机业务、增减业务功能、撤机业务、挂失/解挂失业务等。    办理时,个人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时,代办人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单位客户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需携带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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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业务:手机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一个合同号下的部分或全部手机号码转入到另一个合同号下付费的业务。过户手续费10元。
   
过户给新户的合同号已存在,客户希望合户时,由接收方持双方有效证件和复印件办理,单位客户须在变更单上加盖双方公章和财务章,托收客户提供上月的银行托收凭证或复印件。过户给新户的合同号不存在,需要新建时,需到开户行重新签定付款授权书。办理过户时,若旧户撤户,合同号下的余额要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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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变更:客户在合同号不变的情况下,对客户资料、帐户信息、付费方式等进行变更。如合同号中有欠费,应先结清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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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业务:停机业务是指客户申请对其使用的手机号码做停话处理,停话期间客户手机号码保留。办理时,请填写停机时间并选择停机期满后的处理方式。客户申请停机,停机期间免收每月25元的月租费,只收取停机保号费(每月5元)。停机业务以月为单位,最少办理3个月。现金付费客户需结清当前话费并预交停机保号费,客户如提前复话时,将结余费用转入客户帐号;银行划拨客户停机保号费逐月划转。如因客户欠费等原因被本公司停机,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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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机业务:复机业务是指客户申请对其停止使用的手机号码做复话处理。如果现金客户未到所申请的停机截止时间而提前复机,其结余的停机保号费转为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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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机业务:手机号码不变的情况下,客户要求只对手机本身进行更换的业务。换机业务包括手机丢失造成的丢换机和为更新手机式样造成的补换机两种。对于丢换机,原手机不可再次用于配号;对于补换机,原手机可再次用于配号。办理时,需先结清原合同号下的欠费。换机业务手续费15元。客户自备的手机必须是中国网通北京市分公司注册入网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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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业务功能:如国内、国际长途,IP主叫直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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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机业务:用户申请离网,取消其小灵通业务功能,不再保留其号码使用权。办理时,客户需先结清所有费用。撤机后,原合同号下无其他手机号码时,需要结清该合同号下的所有费用。原收取的入网手续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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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解挂业务:挂失,客户丢失手机后办理的48小时紧急停机业务。解挂,客户办理挂失手续后,在紧急停机期间办理解除挂失的业务。客户可以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10060,通过密码验证后申请紧急停机。解挂业务需到营业厅办理。办理时,个人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时,代办人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单位客户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挂失的客户,超过时限未办理任何业务,将会自动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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